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,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,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( ) - 泰州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民事案件
判断题
答案:对
解析:本题表述正确。
考点:民事案件
泰州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民事案件
2021年泰州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正式开始,泰州中级会计职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泰州会计网为大家准备了每天一题测试题,赶快练习起来吧!
http://taizhou.cpa.js.cn/kaoshi/149.html
民事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,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,公民的住所地是指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( )
对
错
答案:对
解析:本题表述正确。
考点:民事案件
泰州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每天一题:民事案件
2021年泰州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正式开始,泰州中级会计职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泰州会计网为大家准备了每天一题测试题,赶快练习起来吧!
http://taizhou.cpa.js.cn/kaoshi/149.html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